主講老師: | 李令秀 |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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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違反法律規定、法律環境變動或無法執行合同等因素,導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這些風險可能源于合同違約、知識產權侵犯、勞動糾紛、稅務問題、環境法規遵循不力等多個方面。法律風險不僅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還可能損害企業的聲譽和信譽,甚至可能導致企業面臨法律訴訟和行政處罰。因此,企業需加強法律風險管理,確保合規經營,降低法律風險。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4-05-21 13:12 |
2019 年全年累計接受消費者投訴 93719 件,同比增 5.95%。其中, 保險合同糾紛投訴 88745 件,同比增長 2.61%,占投訴總量的 94.69%; 涉嫌違法違規投訴 4974 件,同比增長 153.39%,占投訴總量的 5.31%。從投訴問題來看,財產險公司理賠糾紛較多,案件數量超 3 萬件,涉及險種以車險為主,主要反映定核損和核賠環節的金額爭議、責任認定糾紛和理賠時效慢等問題;而人身保險公司的案件主要以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主要反映理賠時效慢、理賠金額爭議、理賠資料繁瑣等問題。部分保險營銷員編造不實信息的行為屬于銷售誤導,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各保險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勢在必行。時刻繃緊風險防控這根弦,進一步增強合規責任意識,完善監管制度保險機構要在防控風險中發揮好主體作用。
可根據需求選擇內容和設計案例,本課程課時長為半天、1 天或 2 天
李律師作為多年來從事金融保險領域法律實務的專業律師,通過辦案實踐及與金融、司法部門有關部門和人員調研交流,開發出本課程,對金融保險機構法律風險點和策略技巧,以案例的形式展現出來,并舉一反三、融匯貫通,
讓公司員工增強風險意識,并掌握法律實務知識和技能,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避免金融保險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風險。
保險公司、金融機構從業人員
1、獨特的專業優勢:李系資深專業律師,法律功底深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法律培訓針對性、實操性強,內容均為辦案實例,來自日常生活,以案說法,具有獨特的專業優勢。
2、獨特的講課技能和風格:李律師對課件及案例進行精心設計,邏輯嚴密,構思巧妙,把法律知識融入到生活社會現象;講課風格生動風趣,寓教于樂;講解法律深入淺出、通俗易懂,讓學員聽得懂、愿意聽;綜合運用文字、圖片、影音、互動等方式,充分調動學員的積極參與互動、現場理解感悟,課堂氣氛輕松活潑,擺脫了純講理論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3、正向激勵的培訓流程體系:李律師深諳培訓流程和激勵之道,能夠與單位培訓主管人員配合,從培訓環境設施、組織管理、正向激勵、團隊精神、榮譽表彰等方面創新模式,提高學員學習積極性和榮耀感,進而提升學習效果。
前言:2018 年,銀保監會系統對保險業實施處罰近 1500 次,涉及近 400 家
保險機構和 1000 余人,全年罰款超過 2.4 億元,比 2017 年翻了一番。除罰款之外,還實施了停止接受新業務、限制業務范圍和撤銷任職資格等影響更大的處罰,前者會影響機構在所在地區獲得招投標、政府支持的政策性業務,后者則直接中斷高管和從業人員的職業生涯。2017-2018 兩年,累計撤銷任職資格60 人,行業禁入 5 人。
案例:一名營銷員被銀保監會逐出保險業 2 年!只因做錯了這 2 件事
1、什么是保險公司的合規管理
2、保險公司合規管理的重要性
1) 法律風險意識淡薄,缺乏重視,未充分體現風險管理的作用。
2) 法律風險管理部門定位不準,合規意識薄弱導致違規風險。
3) 法律風險組織架構存在問題,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導致經營風險。
4) 法律風險識別、分析、評估機制存在問題,導致被保險人逆選擇和道德風險。
5) 法律風險管理人才不足,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影響經營質量。
6) 公司內部考核機制的問題(如內外勾結騙保案件)
7) 信息技術的建立問題。
第二部分:保險公司在合規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2019 保險業投訴驟增, 互聯網險企全淪陷
1、財產險主要問題是理賠糾紛
2、人身險主要問題為銷售糾紛
1、虛構支出項目報銷費用
1) 手段
2) 案例
2、虛掛中介業務和套取傭金支出
1) 手段
2) 案例
3、銀保賬外激勵
1) 手段
2) 案例
4、違規批退保費、
1) 手段
2) 案例
5、制作陰陽保單發票
1) 手段
2) 案例
6、系統外套打保單
1) 手段
2) 案例
7、虛構理賠案
1) 手段
2) 案例
8、擅自變更高管人員案例:
9、擅自變更經營場所
10、委托無證人員或機構代理業務
11、承諾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12、汽車銷售公司保險兼業代理業務、汽修單位騙取保險金案例:
13、無代理資格的人員代理保險業務
14、
1) 朋友圈里銷售誤導“套路”
2) 防范策略
1) 是謹防借助“炒停”營銷
2) 謹防不實宣傳
3) 謹防混淆片面比較
4) 故意夸大保險產品收益
1)表現形式:
“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誘導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片面比較”導致任何比價和收益對照都可能被視作違規等
2)經典案例
3)銀保監會:保險銷售不得夸大產品功能,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
九、保險欺詐
第三部分、保險合規管理的法律責任
一、銀保會整治保險市場亂象,補齊監管制度短板!
1、通知的內容
2、《通知》的適用范圍包括哪些機構?
3、通知》對于公司治理和合規管理提出哪些要求?
三、人保壽險被罰,涉及 4 項違法行為!
四、青島多家保險公司出現違法行為遭保監局處罰
五、虛列銀保外勤人員工資套取費用,天安人壽這家支公司被罰!
六、如何避開保險銷售的“坑”?
七、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文:險企不得利用疫情事件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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