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的創新,我特別欣賞創新理論之父熊·彼特的觀點:發明并不等于創新,只有將發明用于經濟活動并取得成功才叫創新。企業創新的目的是為了賺錢,否則就不是企業所追求的;創新要對經濟、對社會發展有所貢獻。
這樣看來,創新就要經歷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技術原理的提出,非常接近于發明;
第二階段,技術成功;
第三階段,經濟成功。
創新要取得成功,必須從原理開始,還要邁過兩道鴻溝,一道是從原理到技術成功,一道是從技術成功到經濟成功,在做創新的時候就要盡可能的把這兩個問題全面地看到,這樣創新的風險才能減小。這兩道溝到底有多大的區別呢?可以做一個形象的比喻,中國的農民曾經用手扶拖拉機上的引擎做成了一個能飛的飛機,空客A380也是飛機,他們的原理是一模一樣的,但是難度卻是天壤之別,這就是從原理到商業成功的區別。為什么要強調這種區別?因為大家注意到,國內很多的創新工作,止步于原理,往往做出一個原理之后,就可以憑此拿獎并開始做別的事情,其實距離成功還有十萬八千里。如果這種風氣得以鼓勵的話,中國的創新是沒有辦法達到實用程度的,對國家的科技進步也沒有太大的幫助。所以我特別強調,這兩種創新是有巨大的不同的,而企業關注的一定是商業的成功的創新。從技術原理到經濟成功的這兩道鴻溝往往要經歷很長一段時間才能跨過,有時是幾十年,有時是幾百年,即便是短期的話也往往是幾年,所以中間的時間差是非常大的。